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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纪念《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》施行15周年宣传月活动方案


为总结房山民(人)防建设发展成就,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及防空防灾知识,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,动员全社会关注、参与人民防空建设,营造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,按照北京市民防局《关于开展纪念<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>施行15周年宣传活动月的通知》要求,特制定开展纪念《条例》颁布15周年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,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,按照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,以《人民防空法》和《条例》为依据,着力推进民防建设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、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大局,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民(人)防建设的法规政策,增强关心支持民防建设、履行民防法律义务的责任感与参与感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宣传活动从4月15日至5月15日,在《条例》施行15周年纪念日前后,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。

三、组织领导

成立纪念《条例》施行15周年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,负责活动开展统筹安排。

组长:陈兴柱

副组长:王守礼、任全起、谢前进、张俊秀、孙剑斌

成员:蔡仕忠、隗林燕、陈海涛、温志勇、时作明、马修全、刘成刚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活动开展具体工作。

办公室主任:张俊秀

副主任:刘成刚、陈海涛

成员:孙杨、臧芳、许一波、赵旋

四、活动安排和具体分工

1.开展系列宣传活动。一是通过《房山报》、房山手机报、房山广播电台、房山电视台、房山信息网、房山防空防灾信息网、房山民防公众微信号、led显示屏、街头显示屏等渠道,开辟宣传专栏,推送微视频、短片、公益广告及趣味性文章,宣传民防法律法规政策和建设发展成就。二是开放拱辰、西潞民防宣教中心,组织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参观。三是在5.12前后在瑞雪春堂社区组织一次宣传活动,组织社区居民培训,摆放宣传展板,分发宣传资料,并开展现场咨询活动,普及防空防灾知识、凝聚民防意识,培养社区居民的民防责任感和参与感。

任务分工:由法宣科负责,救援团配合。

2.开展执法检查。一是结合全区“疏解整治促提升”工作的部署落实,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,坚持规范执法、文明执法。二是针对执法重点、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,开展人防执法专项检查,全面提高民防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效能,给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获得感,努力营造法治民防良好环境。

任务分工:由法宣科牵头,工程建设科、管理科、指通科负责。

3.召开座谈会。在4月底,组织区人大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、建设单位、人防企业、志愿者和业委会等代表参加专题座谈会,聚焦矛盾和问题,征集社会各界意见,加强对民防工作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的调研论证和资料收集。

任务分工:由办公室负责,法宣科配合。

4.邀请领导视察工作。邀请区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军事机关领导同志视察民防工作,检查《条例》等人民防空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、通信指挥体系建设、人防疏散演练、抢险救灾演练、人防工程建设等工作情况。

任务分工:由办公室负责,法宣科配合

5.编制专刊或征文汇编。一是结合房山民防建设发展实际,撰写《条例》施行15周年民(人)防建设发展文章,于5月25日前将文章和宣传活动汇总材料报市民防局。二是于5月初在《房山报》出版一期纪念《条例》施行十五周年专刊。

任务分工:由法宣科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