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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防工程改造办理流程


办理机构:北京市房山区民防局

办理地址:房山区民防局(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25号)

办理电话: 69381641
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:上午8:30—11:30下午13:30—17:00

办理时限:5个工作日

办理程序:

一、受理条件: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:

1、《人防工程改造申报审批表》;

2、人防工程隶属单位出具的对该工程改造意见;   

3、人防工程改造设计文件。   

标准: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。

时限:即时。

二、审核

标准:

1、申办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。

2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《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》(国发[1983]198号)第四条第四款

时限:1个工作日。

三、复审

 

标准:同审核标准。   

时限:1个工作日。

四、审定

标准:同审核标准。

时限:1个工作日。

五、告知

工作标准:

1、及时、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;

2、制发的文书完整、正确、有效;

3、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、规范。

时限:2个工作日。(不计入办理时限)

收费标准及依据: 办理不收费;

办理依据:国务院  中央军委《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》(国发[1983]198号)第四条第四款。